內容來自YAHOO新聞
行動電源電容量灌水 列檢前有8成3不合格
行動電源已在去(103)年5月1日列為應施檢驗商品,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於國內的流通市場上購買24件行動電源產品進行檢測,其中18件列檢後商品,1件「額定電容量」不符合規定;1件「重要零組件比對」與原申請資料兜不攏;10件「標示」不合格;另在6件列檢前的商品中,5件「額定電容量」不及格,「標示」則有4件不符規定。
在列檢後的18件商品中,有2件(11.1%)品質不合格,包含MOKI MK-305原申請驗證登錄為7500mAh,但在額定電容量實測後,為No1/4802mAh,No2/4536mAh,No3/4645mAh,僅達登錄的6成多,因此依「商品檢驗法」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,並通知限期改正,否則最高處100萬元罰鍰。
而Philo飛樂EBC-601,內部機板線路布局(Layout)與原申請驗證登錄技術文件不一致,依「商品檢驗法」要求業者重行申請登錄、限期回收或改正及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,若未改善依同法最高再處100萬元罰鍰,且廢止該商品驗證登錄。
消基會表示,從此次抽檢結果觀察,行動電源從去年5月開始列檢後,而列檢前的83%品質項目不合格、67%標示違規,分別降至11%品質項目不及格、56%標示不符規定,有債務協商顯著的進步。信貸
消基會提醒消費者,行動電源的儲存電量會隨時間衰減,因此製造日期越新,表示電量供應效能越佳,並盡量選購103年5月1日後出廠,貼有「商品檢驗標識」的已列檢商品為佳。
新聞來源http負債整合s://tw.news.yahoo.com/行動電源電容量灌水-列檢前有8成3不合格-235953986.htmlDCD878C537E187FE
留言列表